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近年来,我国技工教育事业稳步发展,技工院校办学实力和办学水平逐步提高,培养了大批高素质技能人才,在促进就业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也要看到,当前技工教育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办学条件薄弱,发展不均衡,培养能力和质量有待提高。为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以下简称《决定》)要求,加快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促进实现更高质量就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现就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创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技工教育改革创新的重要性。
(二)明确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
(三)进一步明确技工院校办学定位。
(四)推进优质技工院校建设。
(五)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
(六)完善校企合作制度。
(七)推进技工院校集团化发展。
(八)推动办学功能多元化。(九)推动办学主体多元化。
(十)着力加强专业建设。
(十一)全面推进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
(十二)健全教职工培训制度。
(十三)扎实做好技工院校招生工作。
(十四)加强技工院校教材建设。
(十五)加强科研教研和督导评估工作。
(十六)加大对技工院校资金政策支持。
(十七)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十八)落实技工院校毕业生待遇政策。
(十九)加强组织领导。
(二十)做好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