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示范校建设:项目学校佐证材料基本要求

一、国家示范校建设学校佐证材料展示方式

在校园网示范学校建设专题网站中开辟网页专栏展示佐证材料。多项佐证材料属同一系列的,可相应建立下一级子链接存放有关材料。力求层次清晰、链接有效、准确达意、一目了然。

二、国家示范校建设学校佐证材料网页专栏设置及内容

设置反映学校提升情况(包括部分质量监测指标的佐证)、重点专业、特色项目建设、资金投入、贡献与示范和媒体宣传等6个专栏。

1.学校提升情况

主要展示《任务书》表2、表3,即学校基本情况及项目进度情况表-1、表-2的佐证材料。

展示部分质量监测数据的佐证材料。

展示其他能证明学校整体提升情况的佐证材料。

2.重点专业

采用分专业的形式,主要展示《任务书》表4、表5,即展示中央财政重点支持专业建设进度表4-14-2、表4-3等,中央财政重点支持专业资金投入预算表5-15-25-3等的佐证材料。

重点建设专业1:(《任务书》表4-1,即中央财政重点支持专业建设进度表1,以下类同)包括人才培养模式与课程体系改革、师资队伍建设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运行机制建设等内容的佐证材料展示。

重点建设专业2:《任务书》表4-2的佐证材料,分类同上。

重点建设专业3:《任务书》表4-3的佐证材料,分类同上。

重点建设专业4:《任务书》表4-4的佐证材料,分类同上。(如无,可以不做)

重点建设专业5:《任务书》表4-5的佐证材料,分类同上。(如无,可以不做)

重点建设专业1:中央财政重点支持专业建设资金投入预算表投入,主要展示《任务书》表5-1的佐证材料。按照审计认定结论来填报。

重点建设专业2:《任务书》表5-2的佐证材料,分类同上。

重点建设专业3:《任务书》表5-3的佐证材料,分类同上。

重点建设专业4:《任务书》表5-4的佐证材料,分类同上。(如无,可以不做)

重点建设专业5:《任务书》表5-5的佐证材料,分类同上。(如无,可以不做)

3.特色项目建设

特色项目1:主要展示《任务书》表6-1.学校其他特色项目建设进度与资金投入预算表佐证材料。

特色项目2(如果没有,可以不做) :《任务书》表6-2,要求同上。

4.资金投入

《任务书》表7.资金投入预算汇总表佐证材料。按照审计结果填报。

《项目建设资金审计报告》和中介机构资质的原件扫描件和电子稿、审计过程等材料。

5.贡献与示范

贡献:展示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佐证材料。

示范:展示对区域和其他学校进行示范、带动和辐射佐证材料。

6.媒体宣传

展示各方面媒体宣传的佐证材料,与项目学校填报的媒体宣传表对应。

三、国家示范校建设学校佐证材料技术规范

1. 每个学校须自行设计、制作和部署网页展示专栏,专栏浏览勿设密码

2. 专栏网页页面宽度1000px

3. 专栏展示内容以“index.html”为首页的HTML格式静态网站,页面编码格式统一为:UTF-8格式。各个页面的连接方式为跳转的方式,禁止弹出,不限页面数。

4. 专栏展示部分有且只有一个主文件夹,所有的文件全部放在该文件夹中,包括 htmljscss、图片和视频等文件。

5. HTML页面只能访问主文件夹内部的文件,禁止访问外部文件。

6. 如有视频,用flv格式,视频画面大小为640*480

7. 文字资料,如总报告和建设案例必须可预览但不可下载。建议使用与百度文库相类似的技术手段与方法。

8.页面代码引用的文件名必须和实际的文件名英文大小写一致,例如页面引用一张图片文件为:001.jpg,实际的文件名不能写为:001.JPG

四、国家示范校建设学校佐证材料格式

1. 佐证材料可包括word文件、excel表格、图片、文件扫描件等格式。

2. 容量较大的佐证材料,只需提供材料主要特征即可,如特色教材、校本教材等较厚的文件(书籍)只需提供封面、封底、版权页及目录。

3. 对于份数较多的佐证材料,可通过列表形式呈现。如教师的学历、职称等证书,只需提供相应表单。

4. 对于管理信息系统、教学资源软件平台等资源类的佐证材料,可采用界面抓屏为图片的形式呈现。在安全访问条件许可的前提下,只需提供有效查阅链接。如学校电子图书、课件资源库、试题库等。

五、国家示范校建设学校佐证材料提交

1.佐证材料要紧扣项目建设任务书的预期目标与验收要点,在具有足够支撑度的基础上,只需提供最典型、最具特色、最能反映实际情况的资料。

2.验收期间,佐证材料范围为现有基础、已经采取的措施,以及产生的建设成效。

3.所有佐证材料存放于学校校园网示范学校建设项目专题网站的服务器上,并提供可供复核专家直接查阅的有效链接(链接地址需在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项目信息管理系统里提交),确保能够顺畅进入存放佐证材料的网络空间。

4.为提高验收要点的支撑度,适当列举一些反映建设任务的过程性材料,材料不全或者验收要点支撑度不足的不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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